原来我并不太喜欢

我周围这样的故事五花八门。每个人的十几岁都走得歪歪扭扭,却不是每个人都足够幸运,既装了酷,又不受一点儿苦。

1

前段时间回了趟学校,和室友们吃了顿饭。江南的夜晚凉风温润,其中一个女生提议带我们去熟人开的音乐餐厅。
那家音乐餐厅几乎每个城市都有连锁店,设计得格外精致繁复,像欧洲圣诞节时的装潢。但我不知道,白天那里是格调餐厅,晚上却是酒吧。
走进去的那一瞬间,我就被从音响里逃出来的爆裂包围了。
黯淡中交织着快闪的光影,让人走起路来有些晕眩。好不容易落座,我抬眼就看见隔壁的人正在摇骰子。四周的人皆喊得声嘶力竭,上来的小菜味道奇怪,我转念一想,也是,这样的场合本身就不是为了吃饭。
我无趣地打发着时间,忽然觉得有点儿好笑。
我去过很多次清吧,听民谣,点一杯果汁味十足的、名字好听的果酒。但其实,中学有段时间,我一直梦想去玩的,是这种地方。

2

小时候看过一篇故事,主人公是一个小姑娘,她刚上中学时,因为心情不好,带着叛逆去酒吧,结果自己点的酒被端上时,她对着上面一团火苗根本不敢也无从下口。我当时不以为意,后来才发现,我和她居然是同样的状态。
因为父母不够理解,家庭气氛不太好,又处在满是好奇和江湖气的年纪,整个初二,我都很羡慕年级里那几个“混事儿”的女生。
她们似乎总是一起行动,穿时尚的裙子,整个年级都知道她们的名字,拉风又霸气。
这种羡慕和渴望,一直持续到有一次我忍不住
和朋友聊起,我说我也想混事儿。对方当即惊讶地表示:“我和她们的大姐是朋友,说一声就行……你真想去?”我愣了一秒,果断摇了摇头,只是悄悄加了那个人的QQ,默默窥屏小团体的动态,而后发现她们其实没什么特别——也和我一样上课、写作业,有倾心的人,放学和好友逛街吃小吃。她们挺活泼的,也并不爱惹是生非。
又过了段时间,我那颗期待“混事儿”的心,就彻底熄灭了。
但我又有了新目标:想去一次网吧。

3

说起来很奇怪,我上小学时电脑就已经很普及了,同龄人却都想去网吧。而现在,除非男生去打团队游戏,“网吧”这两个字似乎已经彻底消失在生活中。
但中学时,去过网吧就像一个标志,还带着点儿莫名的荣誉,就像胳膊上的几道杠。
时至今日我仍旧清楚记得,第一次去网吧,是一个因为大扫除提前放学的雨夜,和当时的好友一起,而她派了班里一个成绩垫底但为人老实的男生带路。
那天的天色有些暗,营造出有大事要发生的氛围。我激动又志忑地跟着他们走进一间不起眼的屋子,还鹦鹉学舌道:“老板,开一台机子。”之后,好友玩了会儿小游戏,我逛了会儿空间。
临走时,我们被大雨困住,她跑上公交,我爸来接我。其实我爸一眼就看出我去了哪儿,但作为过来人,他什么也没说。
后来陆陆续续又去过几次,我分别在那里看完了几篇独木舟的小说和一部电影,还写了几篇酸涩的日志。
这种刺激和无趣一直延续着。有一次,一放学,好友就拉着我往那里跑,结果下了出租车就看见一队警察推开了门,我们随即朝反方向狂奔而去。
再后来,我发现班里的学霸去过网吧,我妈嘴里“别人家的孩子”去过,我爸小时候去过,采访一个小作者时,他甚至说自己去网吧参加了一个线上比赛……其实没什么大不了,都是好奇心在作祟。

4

之后的时间里,我和老师争执过,和喜欢的男孩子悄悄牵过手,模仿班主任的笔迹给自己签请假单逃课,在教室后门的玻璃上贴报纸,躲在后门看小说玩手机……几乎那些所谓坏孩子做的事,我都做过。
但我完成十岁那年的梦想——打耳洞时,已经高考结束了。
一个很炎热的夏天,我站在老银匠的店里,“喽”的两下很快结束,惊吓大于疼痛太多,但越过漫长的青春期,这个决定既不让我后悔,也不再是无趣的体验。
那之后,我拥有了很多耳饰,出门前挑挑拣拣的时间,实在是人生中的高光时刻。但我没敢去打第二对,并且始终记得一件好笑的事。
大一刚入学那天,班主任让我们上讲台说点儿目标和决心,台下一片沉默,只有一个男生突然跑了上去,字正腔圆地像背书似的说了一大通。正无趣,他突然撸起袖子,说高中时自己“中二病”,觉得身上有个图案很酷,于是花一百块钱去文了一个,高中结束就后悔了,又花一千块去洗,疼得他撕心裂肺。

他站在台上址牙咧嘴,描绘得津津有味。台下的气氛活跃起来,笑声和嘘声此起彼伏。而我,突然有点儿惊慌和后怕。

5

有些事物种下了种子,就要忍受根除它时的疼,但或许,这份疼痛本可以躲避开。
我一个同学,小学时和朋友说好一同染发上台表演,后来只有她一个人顶着红头发备受瞩目,好在几个月后,头发长长就剪掉了。我周围这样的故事五花八门。每个人的十几岁都走得歪歪扭扭,却不是每个人都足够幸运,既装了酷,又不受一点儿苦。
其实我挺讨厌大人的告诫,他们总会带着一种绝对,用“你不要这样,你不能去做”这样的言辞,将我的好奇与勇敢激起千层浪,但在某个年龄的拐点,我也会觉得,他们的话可供参考,但也仅此而已。
十几岁时候的喜欢多美好啊,冬天温热的早餐比什么都温暖,逃课去网吧多爽,奔跑的那一瞬间,整个青春都肆意地飞了起来……这些大人耳提面命的“不准”,似乎没什么不好。
但就像强求来的喜欢,永远捕捉不到对方眼睛里的星辰闪烁,不好的,是为了追求某种酷、叛逆或者个性,轻易又刻意地去学去做,就像那天夜晚,走进音乐餐厅之前的我,根本不知道,原来我好奇想拥有的模样,我并不太喜欢。
会遇见的事,自然会在往后某个契机里完成。
而彼时我已经学会,不急不躁地等待发生,真的迫切渴望了,才做足准备尽兴地投入,再不言其他。

Photograph by 呢喃网

文/十九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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